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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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简称“新政策”),就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并... 详细>> [18-06-01]
目前以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为主业设立的合伙企业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虽然合伙企业的灵活性让投资者非常亲睐,但投资者同时需要考虑税务成本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详细>> [18-05-31]
在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之路,在创业的过程中,合伙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因为其在所得税方面是税收透明体而被广大... 详细>> [18-05-31]
“新政策”),就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并规定新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新政策有抵触的,以新政策为准。一、新政策将... 详细>> [18-05-31]
合伙企业也是跟其他的企业类型一样需要缴纳所得税,这些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会根据它具体的税率等来计算出具体的数字后,然后再依法去缴纳避免相应的损失。那么,合伙... 详细>> [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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