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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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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偷税了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偷税漏税也是属于违法的事情,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最好能够按时缴纳税费,这样也是尽了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过接下来小编要跟大家聊的是税务局偷税了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可能有的朋友不知道税务局还有可能偷税,那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税务局偷税了怎么处罚

  偷税漏税税务局不作为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举报,或者向纪检部门举报相关人员。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不作为违法必须以行政主体具有法定义务为前提。这种法定义务是法律上的行政作为义务,不是其他义务。

  二、税务局对偷逃税处罚有哪些

  税务局对于“漏税”的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偷税”的,除了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偷逃税款补交之后就不用坐牢了吗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漏税在五万元以下,公安机关立案前足额实缴应纳税款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

  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偷逃书款补交之后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但是这有两个条件:第一,偷逃税款金额在50000元之下;第二,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税务局对于偷逃税的惩罚主要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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