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手机号码:17775812633
邮箱地址:1136901418@qq.com
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税务登记证,是公司办理涉税事宜的凭证,作用重大,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管理人员疏忽、公搬迁等原因,有不少公司遗失了税务登记证。倘若确实无法找回的,就应该及时申请补办,只是补办税务登记证的事情不少,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重新办理成功。
税务登记证作用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由此可见,税务登记证的作用有多大。一旦遗失税务登记证的,必然会给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补办,乃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补办税务登记证:
1、通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后,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之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2、遗失声明:公司在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后,并将公司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限期、发证机关名称等,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做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2、证件遗失环节:
需要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一份,已提交的,可不用在填写。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对证件遗失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一份,审核纳税人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符合填列要求,审核无误后,在“主管税务机关”栏签属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3、遗失报告确认环节: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一份;
以上资料加盖纳税人公章、代码章。
需要注意的是,提供复印件的,需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联系电话:17775812633
湘ICP备16010914号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1721 Copyright © 2017 www.shuiwu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