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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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要求可见,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借方应计入“所得税”科目,其他人员人员的工资薪金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借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表中第13栏中的所得税反映的是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补(退)的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其他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代扣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有专门的明细申报表(普通算法或特殊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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