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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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一个刚创业的朋友跟我说,公司偷税了几个月,可能自己要进入“税收黑名单”了,问我要怎么办?其实简单很简单,如果真的进入税收黑名单限制创业的各种行为,对于创业一切都很不利,但是这个并非是进入“失信人”名单,与这个不一样,这个不限制交通工具出行。
但是这个税收黑名单并非所有偷税的一定是进入的,进入也是要有一定的条件,由税务稽查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未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走逃(失联)案件,符合以下9项税收违法行为中的一项,将会被列入税收黑名单:
1、偷税
不缴或少缴纳税款100万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欠缴应纳税款,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欠缴税款金额10万以上
3、骗取出口退税
无数额限制
4、抗税
无数额限制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无数额限制
6、虚开普通发票
虚开100份或者金额40万以上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
无数额限制
8、走逃
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定走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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