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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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刑事辩护词当中认罪认罚是从轻处罚的辩护依据,我国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当中就有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的,司法部门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适当的减轻处罚,辩护人可重点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上进行辩护。
一、刑事辩护词认罪认罚是从轻处罚的依据吗?
认罪认罚是从轻处罚的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第六条下列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
(二)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五)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二、辩护词的结构写法是怎样的?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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