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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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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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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刑事辩护

增值税虚开量刑标准是怎样

  增值税在早年间到现在对于我国来说是一项新税种,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损失,那么增值税虚开量刑标准是怎样,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增值税虚开量刑标准是怎样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手段有哪些

  1、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账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

  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账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2、“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账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3、“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4、“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5、“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值得注意的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无论是在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还是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都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包括哪些主体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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