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手机号码:17775812633

邮箱地址:1136901418@qq.com

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涉税刑事辩护

偷逃税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及时的缴纳相应的税款是每个人的一个义务,对于税款的缴纳来说,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税款的缴纳,不能够偷税漏税,如果偷税漏税的话,很有可能是先触犯法律,那么偷逃税款对他的量刑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偷逃税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偷逃税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逃税罪的量刑一般是依据逃税的数额和逃税额占纳税额的比例进行确定的。

  1、逃税的数额达到较大,并且占应税额10%以上,不到30%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逃税的额度达到巨大,并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法院进行量刑的时候,也要考虑其他的量刑因素才能确定最终判刑多少年,例如减轻、从轻处罚的情形,加重处罚的情形,犯罪分子的情况等。

  逃税罪如果是第一次犯的,如果逃税人员补缴相关的税费,交纳了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1、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6、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1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三、“偷税漏税多少”(逃税罪)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联系电话:17775812633

湘ICP备16010914号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1721 Copyright © 2017 www.shuiwu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