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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卫军律师 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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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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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刑事辩护

哪些行为属于偷税漏税

  偷税漏税也就是逃税,是一种不按时缴税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上对于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具体有哪些行为属于偷税漏税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哪些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相关内容。

  一、哪些行为属于偷税漏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则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二、偷税方面的证据有哪些

  偷税的行为证据。主要包括:

  1、纳税人伪造、变造的帐簿、记帐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纳税人真实的帐簿、记帐凭证、原始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3、税务机关纳税申报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及其送达回证;

  4、纳税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

  5、纳税人拒不纳税申报的承认书(证人证言);

  6、纳税人税收缴款书(完税证);

  7、对有关当事人员的询问笔录;

  8、当事人违法事实陈述书;

  9、检查人员的《现场笔录》等。

  三、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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