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卫军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民建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湖南省、长沙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常年法律+税务顾问,涉... 详细>>
律师姓名:詹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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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
执业律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楼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在广度上要为自愿委托的各种经济性质、各种经营方式的纳税人服务,在深度上凡是纳税人依法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纳税事宜,不分繁简,只要是纳税人自愿委托,符合税法规定,税务代理机构都应列为代理业务范围,接受代理。
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不包括增值税发票);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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